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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国本”和“议大礼”争议出的荒唐
作者:碧血汗青   10451字节   点击:9261   回复:840   所属分类:汗青录
创建时间:2006-06-10 06:19:10   最后修改时间:2006-06-10 06:19:10  
“争国本”和“议大礼”争议出的荒唐

在明朝的最后几位皇帝中,末代皇帝崇祯确确实实是一位严于律己励精图治的皇帝,其操劳国事之勤奋程度,在中国历史上堪与之比肩者,寥寥无几,虽然如此,大明朝还是在他手上亡了。
而崇祯的哥哥天启,则是一位擅长木工活的皇帝。他对治理国家完全没有兴趣,他把所有的事务,都交给了他十分宠信的宦官魏忠贤去办理。
崇祯和天启两兄弟的爷爷,则是明朝第十四代皇帝、赫赫有名的荒唐皇帝万历,也就是明神宗朱翊均。他们俩的父亲,就是那位一人身涉“争国本”事件和“明宫三大案”的老太子短命皇帝、明光宗朱常洛。
朱常洛生于万历十年(公元1582年)八月,为神宗恭妃王氏所生,因当时中宫王皇后无子嗣,所以他是正牌的皇长子,也是理所当然的太子人选。然而,最得神宗宠爱的郑贵妃却于万历十四年生下了朱常洵,万历从此便有意改立朱常洵为太子,以至导致朱常洛迟迟不能被立为太子。
此传闻一出,朝野舆论顿时一片哗然。户科给事中姜应麟首先发难,要求万历“册立元嗣为东宫,以定天下之本”(1),结果被贬为广昌典史,因此事随后被贬的还有吏部员外郎沈璟、刑部主事孙如法。此后,六部和首辅等无数大臣多次奏请立常洛为太子,绝大多数官员都被神宗以各种罪名贬斥。
万历二十一年(公元1593年)年正月,神宗加快了改立进程,下手诏给大学士王锡爵,要将皇长子常洛、皇三子常洵和皇五子常浩一并封王,以后再择其中善者为太子。王锡爵既怕得罪神宗,又怕被朝臣攻讦,于是耍了个滑头,上疏请三王并封,并由皇后抚育长子,如此长子就成了嫡子,试图以此两面不得罪。然而神宗只以前谕示朝臣,继续准备行三王并封之礼,顿时朝中大哗。因为王锡爵这么说,就等于明指朱常洛还需要补办手续,质疑了朱常洛做太子的合法性,因此大臣们纷纷指责王锡爵阿谀顺上,王锡爵无奈自劾请辞,而神宗也迫于众议收回了前命。
此立储事,前后纷争凡十五年之久,至万历二十九(公元1601年)年十月,在孝定李太后的干预下,虚龄已二十的朱常洛才终于被立为太子,但神宗同时也封了常洵为福王、常浩为瑞王、常润为惠王、常瀛为桂王。此后,福王又不赴封国长期逗留京师,于是大臣们又纷纷开始上书要求其按祖制离京赴封地居住,这其中以大学士叶向高、礼部右侍郎孙慎行争执得最为强项。
这一拖又是十几年,到万历四十二年(公元1614年)三月,在朝臣们的压力下,福王终于之封国。此次立储风波,最终以朝臣们表面上大获全胜而暂时告一段落。
这场政治纷争,由于牵涉到未来的皇帝人选——太子,即所谓的“天下之本”和“国本”,因此又被称为“争国本”。在这场皇帝、后宫和大臣之间的对抗中,明廷的朝臣们集体表现出了大约是中国历史上士大夫们最后的一次风骨。

万历四十八年(公元1620年)七月二十一日,明神宗驾崩。
年近四十的老太子朱常洛,终于坐上了那张由大臣们千辛万苦为他争来的皇帝龙椅。
常洛于八月初一日继位,是为光宗。然而到十二日,他就突然患了重病,十四日,谕册立东宫,准备于次月九日举行仪式。二十九日,病甚,鸿胪寺丞李可灼进“红丸”供服食。
九月初一日,明光宗朱常洛一命呜呼。
他的年号“泰昌”,要到明年元月初一才开始,所以今年依然是万历四十八年。这位终于媳妇熬成婆的大明老太子、新皇上,在位时间仅一月而已。
由于光宗是服用了李可灼所进的“红丸”后暴毙,所以当时的朝臣和后来的史家们,均认为这其中有明显的宫廷斗争迹象,光宗之死极为可疑,因此此事又被称为“红丸案”。
“红丸”与朱常洛登基前发生的“梃击”两案,貌似尘埃落定其实悬而未破,又可说似未破而事已明,乃是两件疑点多多的疑案,这两案与另外一件事件脉络均十分清楚但却没有确凿证据的“移宫”案,并称明代宫廷三大案,而这三大案和之前的“争国本”事件,都和朱常洛有关,且对后来明季的政治格局产生了极大的影响,甚至直接影响到了大明崇祯十七年的结局。

在对抗神宗谋立朱常洵这长长十五年的“争国本”过程中,为了阻止神宗废长立幼的企图,明廷的大臣士大夫们轻者辞职还乡以示不满,中者因上书抗争而被斥责、杖打、罢官、降职、削籍,重者则被下狱问罪。
然而他们还是一拨接一拨持之以恒地与万历抗争,其抗争之烈、人数之多、持续时间之长,在中国历史上大约也是仅见的。
那些书呆子士大夫们此种前赴后继,看起来好象永无穷尽的疲劳轰炸,其实是有优良传统的,而这又终于使得神宗不胜其烦,但又无可奈何,于是他干脆一赌气对此事一概不理睬,同时也不上朝不见朝臣不理朝政——朕不和你们争了,皇上我罢工了。
后世人都说,明之亡亡于万历,此言固为是,但是他不上朝罢工二十六年、三十一年不出宫门这等做法,其实不是他首创,那是学他爷爷明世宗朱厚骢的,也就是嘉靖皇帝。
罢工这事,嘉靖早就干过了,他在二十六年的时间里,只上过四次朝。而外边那些大臣前赴后继永无穷尽的疲劳轰炸,也一样不是首创,同样是学自他爷爷甚至更远的祖宗辈手上那些大臣们。
嘉靖帝登基的时候是十六岁,他是因为正德皇帝没儿子才做了皇帝的。他的名声应该是不错的,不然也不会立他做皇帝。
但是,就因为这嘉靖皇帝是以正德帝的同辈兄弟身份登基,乃是庶出旁支继任大统,于是就闹出了一件大事。其实这事要搁到现在说,真是一点没什么大不了,但在那时节,简直是天都要塌下来了,因此酿成了一个大风波。
当时的朝臣士大夫们,说他们食古不化也好,说他们有原则也好,总之,他们认为“为人后者为之子”,所以要嘉靖认他的伯父、正德皇帝的老子孝宗为父,也就是“皇考”,而他自己的生父兴献王则只能叫叔父,即“皇伯考”。
嘉靖当然是不愿意的。
自己做了皇上,却居然连亲生父母都不可以认了,那还了得?当下大怒道:“父母可更易若是耶!”嘉靖皇帝这句话,着实是有为人子的道理的,可那些大臣们却认为这不是做皇上的道理。
于是,就在嘉靖即位的六天,提出要为他的亲生父母上“皇帝”“皇太后”尊号时,理所当然地遭到了朝臣们的强硬反对,随后就发生了明代著名的宫廷事件“议大礼”,也叫“大礼仪”。
反对嘉靖为自己父母上尊号,要嘉靖认他的伯父明孝宗为父的是以首辅杨延和为首的一大批朝臣,他们抬出了“为所后者为父母”“为人后者为之子”这一宗法道理,并且在人数上占了绝对优势。而另有一小部分人,在思虑很长时间之后则提出了一个折中方案,认为可以“继统不继嗣”,可以尊兴献王为“皇考”,并把他加在宪宗与武宗之间,号睿宗,这一系以张骢、桂萼等人为代表。说老实话,这个主张确实相当不错,一下解决了所有的不合理问题,可谓两全之策。显然,张骢的这一主张必然会受到嘉靖的支持。
但是那些有“原则”的士大夫们也显然不愿意妥协,于是这“议大礼”一议就足足议了三年,不但没有议出个所以然来,还把事越闹越大,朝廷内外的派系之争也越来越严重,甚至于有许多大臣因对此的意见不一而不愿同朝为官,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国事运作,嘉靖皇帝自然也越来越恼火。
在这段时期内,那些朝臣都忽略了一个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嘉靖皇帝逐渐长大了,他快二十岁了,已经会有自己的手段了。
于是杨廷和等几个反对力量骨干终于被罢免,张骢开始进入内阁,嘉靖帝正式下诏,宣布采用张骢的建议。
这一下,大明朝头上的那片天,可真的塌下来了。
虽然皇上的爹不是大家的爹,可皇上要认自己亲生父亲为父亲这一行为,却让明廷的士大夫和朝臣们个个如丧考妣,痛不欲生。
一日早朝罢,吏部侍郎何孟春对大家道:“宪宗朝,百官哭文华门,争慈懿皇太后葬礼,宪宗从之,此国朝故事也。”他刚说完,被罢免的内阁大学士杨廷和之子翰林修撰杨慎,又对百官振臂呼道:“国家养士一百五十年,仗节死义,正在今日。”(2)
而另有编修王元正、给事中张翀等几个人,又把群臣拦在金水桥南道:“今日有不力争者,必共击之!”这话听起来很有些威胁意味,似乎有点像在耍黑社会。不过,这也是有“传统”可循的。
要知道这几位大臣把闹事的地点选在左顺门,可不是随便选的。
正统末年,朝中的大臣们正是在这里,将奸宦王振的党羽马顺等人堵住群殴,把那几人生生打死当场,连当时的代理皇帝都弹压不住。而支持嘉靖皇帝主张的张璁和桂萼两人,在奉诏进京的时候,也曾差点被以杨慎为首的一群人设计在左顺门前打死。幸亏这二人一个谨慎,躲了几日悄悄地进宫去了,另一人则得人指点躲进了武定候郭勋府中,这才幸免于难。杨慎等人敢于如此设计,想在光天化日之下于皇宫内群殴杀人,正是因为此地有此先例可循,所以才会放胆而为。到时候即使他们打死了这二人,有司也未必能定他们的罪。
现在可以想象一下,王元正、张翀两人说“今日有不力争者,必共击之!”这话是什么意思了,这都是有悠久的光辉传统的。
明代的士人们,真是聪明。事事都可以找到传统和先例,只要有传统,什么事都可以那么地理直气壮,包括在紫禁城内群殴杀人,乃至强迫当今皇上不许认自己亲爹而去改认伯父为父亲之类,都是那么地符合道德伦理、祖制礼仪,那么地大义凛然。
不知道是因为被“仗节死义”的理想所驱使,还是为王元正、张翀他们“不力争者必共击之”的话语所威胁,又或者两者兼而有之,总之,当时共有二百三十二名大臣一起跪在左顺门外,齐齐放声号啕大哭。
一时间皇极殿上只听得外边传来震天哭声,把个紫禁城内搞得有如正在办丧事一般。
嘉靖皇帝听见哭声,自然龙颜震怒,当即下旨令众大臣退去,那知道这些大臣们抱定了今天要“仗节死义”的念头,就是不退,嘉靖又下令要他们退,他们还是不退。于是这一而再再而三地来回拉锯,双方就对峙到了中午。
嘉靖皇帝终于真火了。
已经十九岁,成为一个成年人的年轻的嘉靖帝,开始血气上涌,下令将这些大臣们就地执行廷杖,以示惩戒。
关于廷杖这一处罚手段,史书称“殿廷杀人”,其完全无视各种法规,亦无须任何审理诘问过程,活人杀人纯出于皇帝心情和行刑者之手段,且侮辱性极强,实为中国历史上最丑陋的恶法之一。关于明代此法的起源,明史权威吴晗先生曾在《明代特务政治》中说,廷杖“始于元代,元代中书省长官也有在殿廷被杖的记载。朱元璋较元代实行得更普遍、更厉害,无论多大的官员,只要皇帝一不高兴,立刻就把他拖下去痛打一顿,打完了再拖上来,打死了就抛下去完事。”但实际上,早在隋文帝时期就已经有吴晗先生所说之大臣在“殿廷被杖”的记载,如:

上(隋文帝)性猜忌,不悦学,既任智以获大位,因以文法自矜,明察临下,恒令左右觇视内外,有过失则加以重罪。又患令史赃污,私使人以钱帛遗之,得犯立斩。每于殿庭棰人,一日之中,或至数四;尝怒问事挥楚不甚,即命斩之。尚书左仆射高颎、治书侍御史柳彧等谏,以为“朝堂非杀人之所,殿廷非决罚之地。”上不纳。颎等乃尽诣朝堂请罪,上顾谓领左右都督田元曰:“吾杖重乎?”元曰:“重。”帝问其状,元举手曰:“陛下杖大如指,捶人三十者,比常杖数百,故多死。”上不怿,乃令殿内去杖,欲有决罚,各付所由。后楚州行参军李君才上言:“上宠高颎过甚。”上大怒,命杖之,而殿内无杖,遂以马鞭捶杀之,自是殿内复置杖。未几,怒甚,又于殿廷杀人;兵部侍郎冯基固谏,上不从,竟于殿廷杀之。上亦寻悔,宣慰冯基,而怒群臣之不谏者(3)。

只不过那时的廷杖没有形成制度,属于偶尔为之,其被制度化引入朝堂确实应该自明代始,如《明史》《刑法志》所言:“廷杖之刑,亦自太祖始矣。”由此可见这廷杖一刑,一如那些大臣们坚持的祖制一样,正是大明太祖武皇帝重八和尚正式引入朝堂成为制度的。这也是大明朝的传统之一,而且还不是一种纯粹的惩戒手段,还是一种含有羞辱意味、专门用来对付朝廷大臣的传统刑罚。
嘉靖皇帝此令一下,但见左顺门外,大批精壮锦衣卫蜂拥而出,如狼似虎般地扑将上去,摁住一个大臣就开始扒裤子,刹那间,百数十名大臣的下身被扒了个精光。
在正午明晃晃的太阳照耀下,广场上那几百瓣白花花的屁股分外耀眼夺目。
号令声中,彪悍的锦衣卫们抡起棍杖呼啸而下,一时间左顺门外血肉和板子共舞,惨叫与报数声齐飞。
就在这劈啪声中,大明朝读书人的斯文和尊严,再次被抽打在他们屁股上的板子彻底剥了个干净。
这是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大臣屁股集体被打事件,这通板子一共打死十八位大臣,八位大臣当场下狱,为首的杨慎死而复苏,侥幸拣回了一条命。
关于杨慎此人,另外还有几句闲话可以说一下。此人的生平,只怕一般人知道的不多,但他有一首词,却是大大的有名,几乎只要是个中国人就多半知道,而且连贩夫走卒大约也都能咏上几句。
那便是《三国演义》开篇的那首临江仙:

滚滚长江东逝水,
浪花淘尽英雄。
是非成败转头空。
青山依旧在,
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
惯看秋月春风。
一壶浊酒喜相逢。
古今多少事,
都付笑谈中。”

这是他晚年所做的通俗历史说唱本《历代史略十段锦词话》中的一首词。此唱本后来又名《廿一史弹词》,这词乃是第三段说秦汉的开场,到了清代被毛纶、毛宗岗氏父子置于《三国演义》的篇首,从此唱遍大江南北。只可惜,现今已少有人知这词的原本出处。
附件:
评论:
来自: 碧血汗青   字节:19  ID:15  发贴时间:2006-06-10 06:21:07  原贴 
不注册能八能说话捏?  
来自: 碧血汗青   字节:55  ID:18  发贴时间:2006-06-10 06:25:57  原贴 
诡异,明明关闭了页面重新打开的链接,居然还有COOK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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